壹、依據:依本會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實施計畫辦理。
貳、目的:為強化學生防制藥物濫用暨校園安全觀念,採寓教於樂的方
式辦理靜態才藝競賽,藉由學生透過海報、書法及作文等型
態,闡述防制藥物濫用暨校園安全之重要性,呼籲青少年「尊
重生命」。
參、辦理單位:
一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。
二、主辦單位:雲林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、雲林縣政府教育處。
三、承辦單位:國立斗六家事商業職業學校、雲林縣立崇德國中。
肆、實施方式:以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或校園安全宣導為主題,區分海報
設計、書法、作文創作比賽,作品規格如下:
一、海報設計:以「全開」直式紙張(1091×786mm)創作,並於作品
背面右下方黏貼參賽作品主題及參賽者姓名資料之浮
籤,如【附件 1】。
二、書法:
(一)國中組:以四開(70x35cm)28 字宣紙直式書寫,字體不拘,
落款應包括學校、年級、姓名。
(二)高中、職組:以四尺宣紙直式對開(135x34cm)28 字宣紙直式書
寫,字體不拘,落款應包括學校、年級、姓名。
三、作文:以 600 字稿紙書寫,字數在 1000 至 1500 字間,並於題目
下方註記校名、班級、姓名。
四、參賽作品不符格式要求,或未依【附件 2】格式繕造報名表連同
作品荐送者,不予評審。
五、請各校先期辦理校內初賽及教育宣導,並遴選最優作品數件,於
112 年 6 月 2 日(星期五)下午 5 時前送至國立斗六家商學務處
(640 雲林縣斗六市成功路 120 號,石啟宏校安老師,電話
05-5322147#123)參加評選,逾時不予受理。
六、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他人著作,若經查獲取消得獎資格;得獎人之
作品授權本會作為「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暨校園安全宣導」之用。
伍、獎勵:
一、高中職作文組:
第 2 頁,共 4 頁
(一)第 1 名:個人及指導老師獎狀乙幀、禮券 2000 元。
(二)第 2 名:個人及指導老師獎狀乙幀、禮券 1800 元。
(三)第 3 名:個人及指導老師獎狀乙幀、禮券 1600 元。
(四)佳作 3 名:個人及指導老師獎狀乙幀、禮券 1000 元。
二、高中職書法組:
(一)第 1 名:個人及指導老師獎狀乙幀、禮券 2000 元。
(二)第 2 名:個人及指導老師獎狀乙幀、禮券 1800 元。
(三)第 3 名:個人及指導老師獎狀乙幀、禮券 1600 元。
(四)佳作 3 名:個人及指導老師獎狀乙幀、禮券 1000 元。
三、高中職海報組:
(一)第 1 名:個人及指導老師獎狀乙幀、禮券 2000 元。
(二)第 2 名:個人及指導老師獎狀乙幀、禮券 1800 元。
(三)第 3 名:個人及指導老師獎狀乙幀、禮券 1600 元。
(四)佳作 3 名:個人及指導老師獎狀乙幀、禮券 1000 元。
四、國中作文組:
(一)第 1 名:個人及指導老師獎狀乙幀、禮券 2000 元。
(二)第 2 名:個人及指導老師獎狀乙幀、禮券 1800 元。
(三)第 3 名:個人及指導老師獎狀乙幀、禮券 1600 元。
(四)佳作 3 名:個人及指導老師獎狀乙幀、禮券 1000 元。
五、國中書法組:
(一)第 1 名:個人及指導老師獎狀乙幀、禮券 2000 元。
(二)第 2 名:個人及指導老師獎狀乙幀、禮券 1800 元。
(三)第 3 名:個人及指導老師獎狀乙幀、禮券 1600 元。
(四)佳作 3 名:個人及指導老師獎狀乙幀、禮券 1000 元。
六、國中海報組:
(一)第 1 名:個人及指導老師獎狀乙幀、禮券 2000 元。
(二)第 2 名:個人及指導老師獎狀乙幀、禮券 1800 元。
(三)第 3 名:個人及指導老師獎狀乙幀、禮券 1600 元。
(四)佳作 3 名:個人及指導老師獎狀乙幀、禮券 1000 元。
七、以上名次將依實際收件情形適當調整獎勵。
陸、活動所需經費由雲林縣政府教育處、雲林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相關經費項下支應。
柒、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/archive/news/item/學務處/生輔組/112年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暨校園安全宣導靜態才藝競賽實施計畫.pdf